房屋鉴定稳定性评定:
(另外包含安全系数评定和应用性评定)
1、房屋建筑维修前的全方位查验。
2、对关键房屋建筑必须开展定期维护时,对房屋建筑的安全系数和应用性开展评定。
3、房屋建筑更改主要用途或应用标准前,对房屋建筑的安全系数和应用性开展评定。
4、房屋建筑做到设计方案使用年限需再次应用时,对房屋建筑的安全系数和应用性开展评定。
经营性自建房量大面广、情况复杂,安全管理基础薄弱,仍存在规划建设管控不到位、审批与监管脱节、
经营准入监管缺失、管理机制不健全、监管力量不足等问题。为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,推动建立经营性
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
房屋安全检测鉴定依据
《工业建筑可靠性评估标准》(GB 50144-2008)
《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》[城住字(84)第678号]
《危险房屋评估标准》(JGJ125-99 2004版)
《建筑变形测量规范》(JGJ 8-2007)
《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》(JGJ/T 152-2008)
《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》(JGJ/T 8-2007)
《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》(JG/T 203-2007)
《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》(GB/T 11345-89)
《建筑抗震评估标准》(GB 50023-2009)
《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》(GB/T 50344-2004)
《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令[2004]第129号)
《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》(GB 50107-2010)
《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》(GB 50223-2008)
《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》(GB 50010-2010)
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》(GB 50011-2010)
《建筑结构荷载规范》(GB 50009-2012)
《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》(GB 50007-2011)
《建筑结构抗震加固技术规程》(JGJ 116-2009)
《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 正态样本异常值的判断和处理》(GB/T 4883)国家规定要求的其它技术标准、
规范、规程。
《房屋安全评估工作指引》文件
房屋原设计文件及施工资料、装修施工设计图、现场勘查及检测结果等。
上部承重结构的安全性等级,应按结构整体性和承载功能两个项目评定,并取其中较低的
评定等级作为上部承重结构的安全性等级,必要时应考虑过大水平位移或明显振动对该结构系统或其中
部分结构安全性的影响。其中,结构整体性的评定根据结构布置和构造、支撑系统两个项目进行,
并取较低等级作为结构整体性的评定等级。上部承重结构的使用性等级按上部承重结构使用状况和
结构水平位移两个项目评定,并取其中较低的评定等级作为上部承重结构的使用性等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