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建房是指由业主自己在规定范围内设计、开发和建造的住宅房屋。自建房的建造可以在某些方面满足业主的
需求和预算,并且可以为其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。但是,在建造自建房时,房屋安全始终是*重要的问题之一。为了
确保自建房的安全性能,自建房安全检测与鉴定显得尤为重要。
在检测鉴定的过程中,可以通过科学技术手段如超声波检测、红外线检测、X射线检测及摄像技术等综合使用,
以确保对房屋安全问题的全面检测、准确诊断和及时处理。同时,也应依据国家标准、地方标准及其它技术标准、
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来执行检测和评价,确保检测评价的和科学性。
房屋抗震安全鉴定受2008年汶川地震对我国房屋的破坏造成的影响,近年来房屋抗震安全鉴定的比例逐年增加。
近两年各种关于抗震内容的修订规范陆续执行,足以证明建设部对于抗震鉴定的重视度。在鉴定过程中混凝土
结构和砌体结构占据很大的比例,对于结构性能和构造体系是鉴定查勘的关键
房屋检测注意事项:
1、评定房屋完损等级时,特别要认真评定结构部分的完损等级。当地基基础、承重构件、屋面三个分项的
完损程度不在同一完损等级时,则以低一级来评定结构部分的完损等级;
2、完好房屋结构部分的各分项都应达到完好标准要求。评定严重损坏房屋时,结构部分各分项的完损程度
不能下降到危险房屋的标准。遇到重要房屋评定完损等级时,必须对地基基础及其他承重构件进行检测和验算;
3、一般损坏房中存在危险隐患的个别结构构件(变形、裂缝、腐蚀或承载力不足)和严重损坏房应参考
《危险房屋标准》进行评定,危险房屋的评定应依据《危险房屋标准》进行评定;
4、房屋经过大修、中修、综合维修竣工验收后要重新评定其完损等级,正在大修、中修和综合维修的房屋
可暂时按施工前的房屋完损情况评定,待竣工后重新评定其完损等级;
5、《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》中损坏程度的描述用“稍有”、“少量”、“较多”、“轻度”、“明显”、
“严重”等比较含糊的词汇,只能对房屋的完损状况做粗略的定性评定,虽然使用起来比较方便快捷,但大部分
情况下缺乏准确的数值和依据,因此评定结论或多或少的带有主观性和随意性。